防电弧服的技术质量要求
1、防电弧服是一种用于保护可能暴露于电弧和相关高温危害中人员躯干、手臂部和腿部的的防护服装。
2、 防电弧服可采用连体或分体式设计。
3、 防电弧服使用的纺织品材料应达到GB 18401-2003要求,以确保在长期穿着使用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的健康和安全。
4、 防电弧服应适当考虑舒适性,并在保证防护性的前提下采用宽松设计,以增加防护性能。
5、 防电弧服严禁采用金属部件。
6、防电弧服要尽量覆盖身体裸露的部分。分体式设计上下装之间覆盖部分应不少于150mm。
7、 防电弧服应在显著部位标识面料ATPV和EBT二者中的较低值。
8、 根据预计可能的电弧能量,防电弧服的防护等级见下表。
预计可能危害级别 |
预计可能电弧能量 J/cm2 |
连体或者分 体款式服装 |
防护头罩/面屏 |
防护手套/鞋罩 |
Ⅰ级 |
25.74~33.47 |
Ⅰ级防护的服装 |
面屏 |
手套/鞋罩 |
Ⅱ级 |
33.47~104.60 |
Ⅱ级防护的服装 |
面屏/头罩 |
手套/鞋罩 |
Ⅲ级 |
104.60~167.36 |
Ⅲ级防护的服装 |
头罩 |
手套/鞋罩 |
Ⅳ级 |
>167.36 |
Ⅳ级防护的服装 |
头罩 |
手套/鞋罩 |
9、防电弧服防护级别、材料的电弧热防护性能值(ATPV)和材料破裂阈能值(EBT)及单位面积质量要求见下表。
电弧防护服防护级别 |
面料ATPV电弧值 J/cm2 |
面料EBT电弧值 J/cm2 |
面料单位面积质量 g/m2 |
Ⅰ级 |
25.74~33.47 |
54.41~75.33 |
150~200 |
Ⅱ级 |
33.47~104.60 |
75.33~104.60 |
200~290 |
Ⅲ级 |
104.60~167.36 |
104.60~167.36 |
290~600 |
Ⅳ级 |
>167.36 |
>167.36 |
290~600 |
10、面料的阻燃性能:面料的阻燃性能按GB/T 5455进行试验,测试过程中面料不能出现熔融和融滴现象,炭长不大于150mm,续燃时间不大于2s。
11、面料高温稳定性能:单层或多层面料按面料以及辅料的高温热稳定性能按GA 10-2002附录A进行试验,面料的经向和纬向的收缩率不大于10%。
12、面料洗涤尺寸稳定性能:面料的洗涤尺寸稳定性能要求按GB 8630-2001进行试验,洗涤方法按GB 8629-2003《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规定的方法进行洗涤烘干,面料的经向和纬向的收缩率不大于5%。
13、危害级别按照最高级别Ⅳ级设防,故防电弧服均提供Ⅳ级防护的服装。